第02334章V1.0  發泡聚苯乙烯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發泡聚苯乙烯(Expanded Poly-Styrorene,簡稱EPS)係指使用大型發泡聚苯乙烯型塊(EPS型塊)做為土木結構物填築材料或回填材料,適用於公路、鐵路、堤防或土地開發等土木建築或園藝工程。
1.2 工作範圍
本章包含EPS型塊及配合工作之材料、準備工作及施工方法等相關規定。為有效利用EPS型塊之超輕質性、自立性及施工性等特性,其產品及施工應依照設計圖說及本章相關規定辦理。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521章–施工中安全防護網
1.3.3 第02240章–祛水
1.3.4 第02321章–基地及路幅開挖
1.3.5 第02331章–基地及路堤填築
1.3.6 第02336章–路基整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244 熱浸鍍鋅鋼片及鋼捲
(2) CNS 1247 熱浸法鍍鋅檢驗法
(3) CNS 2536 泡沫聚苯乙烯隔熱材料檢驗法
(4) CNS 6919 銲接鋼線網
(5) CNS 8499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6) CNS 15237 熱浸鍍55%鋁-鋅合金鋼片及鋼捲
1.5 資料送審
1.5.1 承包商應於施工前一個月提送詳細之施工計畫,包含品質管制計畫、施工安全計畫、材料運搬計畫及施工製造圖等,並須符合第01330章「資料送審」之規定,送交工程司審查核可後方可施工。
1.5.2 承包商應提供產品資料送工程司審查,包含樣品(應符合本章之第2.1.1款及2.1.2款所述之實品大樣尺寸)、產品資料、產品出廠證明及檢驗報告等。
1.5.3 承包商提送之施工安全計畫,內容應至少包含防火、防上浮、防強風等防災措施及必要消防器材,以及防災計畫。
1.5.4 承包商提送之材料運搬計畫,內容應至少包含搬運方式、材料儲存場及小搬運路徑之動線安排等。
1.6 儲存及處理
1.6.1 承包商應掌握工程進度狀況,決定其現場儲存量。
1.6.2 儲存場地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避免接近火源、發熱源、石油類化學物品及菸火,且應設置消防設施。
(2) 應定期巡邏警戒,以防止不明火源及人為縱火。
(3) 應使用防護網等防止強風吹飛散之措施。
(4) EPS會因陽光紫外線照射而變色變質,故應使用黑色或不透明之塑膠布等加以覆蓋。
(5) 放置時間較長時,應儘量將其放置於平坦處所,並適當架高,以防止雨水浸泡。
2. 產品
2.1 材料
2.1.1 EPS型塊
(1) 定義
EPS型塊係利用發泡聚苯乙烯材料,並以[模內發泡法][擠出發泡法][  ]製造而成,形狀為[矩形][  ]。
(2) 外觀
基於EPS型塊堆疊時之精度及施工性等要求,須使用各面均為平整且邊角為直角者,不得使用外觀有凹凸、變形或破斷面者。
(3) 形狀及尺寸
A. 為利施工性及品質管理,原則上採用尺寸為[2,000mm(長)1,000mm(寬)500mm(高)][  ]之EPS型塊,體積為[1m3][  ],並繪製施工製造圖,如表一所示。如承包商欲採用其他形狀及尺寸之EPS型塊,應先經工程司同意。
表一 EPS型塊之標準尺寸表

 

項目 尺寸(mm) 許可差
[2,000][  ] [±0.5%][  ]
[1,000][  ] [±0.5%][  ]
[500][  ] [±0.5%][  ]

B. 尺寸之檢驗方式採最小刻度為1mm之捲尺,隨機選取1個EPS型塊,於長、寬、高各面選取4處、6處、6處測線進行量測,求取平均值計之。量測之位置可參考圖一或依工程司指示辦理。

 

 

 

 

圖一 EPS型塊尺寸檢驗參考位置圖
(4) 密度
A. EPS型塊應依據CNS 2536規定之密度試驗方法,且每處均符合表二之規定。每一試體型塊之檢驗採樣位置,如圖二所示,每一試體型塊計採6處施作。
B. 檢驗時隨機選取1個EPS試驗型塊,採樣位置為EPS型塊之對角及中央位置截取長100mm×寬100mm×高500mm之試體6處,如圖二所示,再由上述6處試體中選取試驗所需尺度之試體,其切割方式及工具應使用熱金屬線或工程司認可之方式進行。
(5) 抗壓強度
EPS型塊應依據CNS 2536規定之抗壓強度試驗方法,且每處均符合表二之規定。每一試體型塊之檢驗採樣位置,如圖二所示,每一試體型塊計採6處施作。
(6) 燃燒性
EPS型塊應依據CNS 2536規定之燃燒性試驗方法,且符合表二之規定。每一試體型塊之檢驗採樣位置,如圖二所示,每一試體型塊採6處中之1處施作。
(7) 吸水量
EPS型塊應依據CNS 2536規定之吸水量試驗方法,且符合表二之規定。每一試體型塊之檢驗採樣位置,如圖二所示,每一試體型塊採6處中之1處施作。

 

 

 

 

 

圖二 EPS型塊之檢驗採樣參考位置圖
表二 EPS型塊之試驗方法及材料規格

 

項目 試驗方法 單位 製造方法
模內發泡法 擠出發泡法
D-30 D-25 D-20 D-16 D-12 DX-29
密度 CNS 2536 kg/m3 30±2.0 25±1.5 20+1.5/-1.0

(19.0~21.5)

16±1.0 12±1.0 29±2.0
抗壓強度1 kgf/cm2 0.9以上 0.7以上 0.5以上 0.35

以上

0.2以上 1.4以上
抗壓強度2 kgf/cm2 1.8以上 1.4以上 1.0以上 0.7以上 0.4以上 2.8以上
燃燒性 難燃 難燃 難燃 難燃 難燃 難燃
吸水量 g/100cm2 1.0以下 1.0以下 1.5以下 1.5以下 1.0以下

2.抗壓強度1係採用方塊試體進行單軸壓縮試驗於彈性範圍時之強度。
3.抗壓強度2採用方塊試體進行單軸壓縮至5%壓縮應變時之強度。
(8) 檢驗頻率
依工程司核可之施工計畫所預定之進料數量,應於首批進料時即進行第一次檢驗。其後每[1,000m3][  ],於施工前進行現場抽樣檢驗一次,且應於EPS型塊料源供應商或製造工廠變更時,增加檢驗一次,以確保材料品質。
(9) 經檢驗或施工截取試體之EPS型塊應予以資源回收,不得使用。
2.1.2 連接器
(1) 連接器係為將EPS型塊加以上下層相互結合之五金零件,其材質應為[鍍鋅鋼板][鍍鋅鋁鋼板][不銹鋼板][  ],材料規格如表三所示,連接器示意圖如圖三所示,[其形狀及尺寸應依設計圖說之規定辦理]。
(2) 如採用熱浸法鍍鋅鋼板須符合CNS 1244及CNS 1247之規定,熱浸鍍鋅鋁鋼板須符合CNS 15237之規定。鋼板應於成型後再施作防蝕處理,以確保切斷面之防蝕性。
(3) 不銹鋼板須符合CNS 8499之規定。
(4) 承包商於施工前須提送其材料規格檢驗報告,必要時再於施工中依工程司指示增加檢驗頻率。

 

 

 

(雙面爪型) (單面爪型)
圖三 連接器示意圖

 

表三 EPS型塊連接器之材料規格

 

材質 最小附著量 降伏點或

降伏強度

抗張強度 厚度
[鍍鋅鋼板]

[鍍鋅鋁鋼板]

[170g/m2][150g/m2]

[  ]

[20.9kgf/mm2]

[  ]以上

[27.6kgf/mm2]

[  ]以上

[0.6~1.0mm]

[  ]

[不銹鋼板] [20.9kgf/mm2][  ]以上 [53kgf/mm2]

[  ] 以上

[0.6~1.0mm]

[  ]

2.1.3 混凝土之28天抗壓強度,應符合設計圖說或契約之規定。其所用之水泥、粗細粒料、水、化學摻料及所拌混凝土之品質,均應符合契約或本章相關規定。
2.1.4 銲接鋼線網應符合CNS 6919之規定。
2.1.5 如有任一檢驗項目未符合表二之規定時,應於同一批材料加倍抽樣,所有檢驗項目再檢驗1次,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否則該批材料視為不合格,不得使用。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依工程特性設置臨時水準點、中心樁及控制樁等,並進行必要之檢測。
3.1.2 依工址狀況設置場內施工道路,以維持施工良好動線。
3.1.3 EPS型塊材料放置場所及施工場所,須設置安全措施、警告標語及臨時設備等,以避免接觸汽油、重油等溶劑及接近火源,且應避免長時間之紫外線照射。
3.2 施工方法
3.2.1 開挖
(1) 開挖時應注意地表水及地下水之排除,並維持開挖地盤之坡面穩定。地下水袪水系統及地面排水設施與施作應符合第02240章「袪水」之規定。
(2) 開挖區應設置排水溝,並準備抽水幫浦等機具,其基本要求為於不積水狀態下進行開挖。為避免降雨時來自基地周邊的雨水流入開挖區內,宜採取土堆等阻水對策。
(3) 工程中基地及路幅開挖之施工須符合第02321章「基地及路幅開挖」之規定。基地及路堤填築滾壓須符合第02331章「基地及路堤填築」之規定。路基整理須符合第02336章「路基整理」之規定。
3.2.2 施工基面工
「施工基面工」係指設置EPS型塊之施工基面及基礎地盤整地之施工。施工基面的調整一般使用鋪砂或碎石進行,其品質應符合設計圖說或契約之規定。如遇到軟弱地盤或特殊狀況時,則依設計圖說或工程司指示辦理。
3.2.3 安裝
(1) 進行最下層區塊設置時,須確實維持施工基面及型塊頂面之表面平整性,應符合設計圖說或契約之規定。
A. 曲線區間等超過標準值以上時,應使用EPS型塊裁切方式進行接縫。
B. EPS型塊之最下層設置面必須保持不積水狀態。
C. EPS型塊之接縫位置不得設置於相同橫斷面或縱斷面。
D. 於進行EPS型塊設置時,如發生不平整時,應使用EPS型塊裁切方式進行界面調整。裁切之EPS殘塊應資源回收,不得任意丟棄或當回填料。
E. EPS型塊與人孔、結構物等之連接部,儘可能於人孔及小型構造物周邊設置,並使用土砂、碎石等可對其周邊空隙進行充填夯實。
(2) 連接器之安裝要求
A.連接器之標準設置數量依設計圖說規定辦理,如設計圖說未規定則參考表四辦理。

B.如承包商所採用之EPS型塊尺寸與設計圖說不同,則連接器之配置方式與數量應併施工計畫書送工程司審查核可後始可施工。設置位置依設計圖說或核准之施工製造圖所示辦理。
表四 連接器之設置數量表

 

條件 個數 參考型塊尺寸
EPS每1m3 2個 2,000mm´1,000mm´500mm
經工地切割之型塊為每1型塊至少使用1個

(3) EPS型塊之加工,原則上應依照設計圖說或核准之施工計畫書所示之預定材料表於工廠中加工。現地切割應使用熱金屬線進行,確保型塊之平整。
(4) 鋼筋(或鋼線網)混凝土板係配合設置於EPS型塊頂面及設計圖說之設置高度,其目的於分散上部載重,及修正EPS型塊設置產生之不平整、防止有害物質滲透侵蝕等,並成為錨筋(栓)、壁面工、拉桿等固定處,以及覆土、路基材料等施工基盤面。
(5) 外側面版係為防止EPS型塊因陽光(紫外線)照射而變色、火災之燃燒防護,及防止因外力衝擊等所造成之破損。外側面版應依設計圖說所示設置。
(6) EPS型塊頂面上方進行覆土時,應依設計圖說所示辦理。覆土目的為保護EPS型塊(對有害滲透物質防護、火災防護、紫外線遮蔽等)及EPS型塊之頂壓荷重效果,同時,供作植生之用。覆土應用挖土機等進行堆高後,再使用滾壓機等進行充分滾壓。壓實度應依設計圖說或工程司指示辦理,覆土厚度至少須於[25cm][  ]以上。
(7) 如EPS型塊頂面上方有混凝土版,則須等混凝土強度足夠才可回填,滾壓機要視覆土厚度採用適當重量之機具,以避免破壞混凝土版。如EPS型塊頂面上方無混凝土版,則與EPS接觸面之土質應特別注意,不可含超過[5cm][  ]以上之卵(礫)石,以免貫入破壞EPS型塊。
(8) 其他注意事項
A. EPS施工中,卡車及其他重機械不得於EPS型塊上直接行走。為預防摔落事故,當堆疊高度超過[2.0m][  ]以上時,即須採取摔落防止措施。施工時為防止人員墜落及物體飛落所需之防護網應符合第01521章「施工中安全防護網」之規定。
B. 嚴禁煙火。
C. 尚未完成處所,應使用砂袋等壓重處理,以免因風吹散。
D. 連接器應於鋪設EPS型塊之前才可安裝。
E. 施工時應注意地下水位及雨水產生之上浮。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項工作應按設計圖說或核可之施工製造圖施工,以現場實際施作數量計量。
4.1.2 EPS型塊設置以[立方公尺][  ]計算數量。
4.2 計價
EPS型塊設置以[立方公尺][  ]按契約單價計量給付,該單價包括型塊設置前之鋪砂整平、型塊相互連接器設置、搬運、切斷加工及損失率,及其他一切必要之人工、材料、機具、設備、材料檢驗、運輸及其他附屬雜項工作費用等。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EPS型塊填築 [立方公尺][  ]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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